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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吧!一起参与“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 评选活动吧


 关于开展第十届

“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在通高校,市直学校(单位):

 

为营造教师爱生敬业、学生乐学向上、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南通精神文明建设内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德才兼备、敬业精业的教育管理者;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青少年学生;心系教育、助学兴学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条件

 

本着“平凡之中见伟大,一点一滴显真情”的原则,要求参评人物(群体)事迹主要发生在近三年,并具备以下一项或几项条件:

 

1.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取得突出成绩;

 

2.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求真务实、勇于探索,付出感人努力,表现出可贵的精神品质;

 

3.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发展,为当地教育事业做出特殊贡献,具有较大影响;

 

4.热心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教育,为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重要贡献;

 

5.倾力助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6.弘扬社会公德和文明新风,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榜样性、示范性。

 

三、主办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由南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主办,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四、评选办法

 

1.推选。“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候选人推选可以为“个人自荐、家长举荐、组织推荐”的任意一种方式,广泛征集候选人物。

 

(1)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

 

(2)家长举荐: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家长联名推荐。

 

(3)组织推荐:分社会组织(团体)推荐和教育系统内部推荐两种,后者通过学校、县(市、区)教育局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

 

2.评审。


评选委员会从征集到的候选人中,初步确定第十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20个候选对象,将其主要事迹在媒体公开展示,并同步开通网络投票平台,进行社会评选;根据候选对象事迹、社会投票情况和集体讨论意见,综合确定第十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10个,其余为提名奖。2019年教师节前公布评选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开展“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推荐评选活动,是展示南通“教育之乡”形象、营造和谐教育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踊跃参与,把最让广大师生和群众感动的典型人物(群体)推荐评选出来。

 

2.各县(市、区)自荐和推荐的所有材料,初评后由教育局扎口报送,参评总数不超过5个。各在通高校、市直学校(单位)参评个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3.纸质报送材料为:(1)参评表(附件);(2)事迹材料(标题小三黑体、正文5号宋体、行距单倍;电子稿以参评人所在县市区名称+姓名命名,高校和市直学校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

 

报送材料电子文档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参评人物工作或生活照2张、免冠标准照1张(群体申报合影即可)。

 

以上材料请于8月10日前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市教育局917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098858,传真:85098829。

邮箱:gdntjy@163.com。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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