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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初中教师赴陕西省略阳县支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8/9 10:15:51


 

 
关于选派初中教师
赴陕西省略阳县支教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南通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的通知》(通援办发〔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赴陕西省略阳县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名额

 

拟从全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教师中选派支教人员4名。


二、支教期限

 

支教期限一年,2019年8月起至2020年7月止。


三、选派教师的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丰富的初中教学经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四、其他事项

 

1.支教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人才支援工作的通知》(苏对口支援办发〔2018〕60号)执行。

 

2.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鼓励本单位优秀教师积极报名。报名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到局人事科210办公室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交支教申请表、汇总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市局根据支教报名及受援单位需求情况,研究确定支教人员。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8日

(转自:海安教育信息网,详情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