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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安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为推进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6年我市初 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省 和南通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中 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 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 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教育部《关 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小 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要求,深化中考改 革,规范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引导教学提质增效,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打造全国有影响的高质量海安 教育。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13人,职业学校(含高师、 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计划招生1677人。  为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先进市的成果,努力提高初中毕业生  升学率,各初中应认真落实初中升学任务考核责任制,确保完  成区域高中阶段教育100%毛入学率和90%本地入学率的目  标要求。
三、招生办法
( 一 )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及要求按《2026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 作意见》(通教发〔2026〕11号)精神执行。
1. 报名资格
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中考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 语自动化考试、文化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学校或报名点实 施。各初中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报市教体局进行资格 审核。
2.前置条件
各初中要指导学生和家长认真了解各类学校招生的前置 条件(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等)及招生简章的个性化条件 (如师范、医护等专业对身体素质的要求等),防止出现志愿 无效或录取后被学校退档等情况。
3. 综评要求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初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现按照有关文件,明确 报考各类学校的相应等级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六项指标: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  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
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其中①、②项评定结
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 级。
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 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三项达A  级,其余一项不低于B级。
曲塘高级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综合 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 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A级,其余两项不低于B 级。
其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 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 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
海安高级中学、曲塘高级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特长 生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报考特长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 价等级必须为A, 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的要求。
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 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 级。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评 价标准,精心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结果公示、抽查审核、申诉与复议以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督 制度。
(二)志愿填报
1. 填报时间
全市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采取中考前网上统一填 报的方式,于6月5日前完成。高职、中职类未完成招生计划 的,在7月20日至24日另行安排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2. 录取批次
按南通市教育局招生录取方案,各类学校投档录取按以下 批次有序进行。
相关学校特长生(海安高级中学、曲塘高级中学、实验中 学、立发中学)在第一批次的第1小批填报。海安高级中学初 高贯通培养项目填报对象为“明远班”相关学生。博文高中(民 办)国际化教育实验班填报办法详见该校招生简章。本小批可 填报1个志愿。
海安高级中学(含推荐生)在第一批次的第2小批填报。
曲塘高级中学(含推荐生)、实验中学(含推荐生)、立 发中学(含推荐生)、李堡中学、海安中专综合高中班、博文 高中(民办)在第一批次的第3小批填报,可填报6所学校。
海安中专综合高中班学生学籍、就读均在海安中专。
3. 填报办法
网上填报志愿时,每按1次按钮,将出现志愿选项,供考 生选择。要特别注意志愿的顺序,依据本人意愿的强弱程度由 前到后排好志愿,慎重填报。
特长生、推荐生必须填报在相应学校对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如获得同一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和推荐生资格,累计加分投 档。如出现既为甲校的特长生,又是乙校的推荐生,则按第一 志愿填报的招生学校相一致的项目加分,计入总分排序投档, 另一项加分资格失效。
海安高级中学、曲塘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和立发中学推荐 生加分投档录取,按《关于做好海安市四星级普通高中“推荐 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海教基〔2026〕4号)执行。在我市 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的学生,方可享受我市热点普通高中 推荐生等相关政策。从2027年起,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加分 分值调整为15分。
海安高级中学、曲塘高级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特长  生加分投档录取,按《关于转发2026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  高级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教基〔2026〕3号)执行。
职业学校志愿(含高职、中职)填报与普通高中同时进行。
4.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由考生自主选择。学生在填报志愿之前,需全面 了解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见附件1),避免错填误填。
各初中要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实际 的志愿,但不得包办代替、限制、强迫或诱导考生填报,更不 得擅自改变考生志愿;要注意志愿顺序和学校的梯度,以保证 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填报志愿要认真细致,学校核对后要有学 生及家长的签字,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实施
继续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 ” 和“一考多分流”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学生的毕   业认定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   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执行。初三毕业生   参加中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其他毕业相关标准发放初中毕业证   书,成绩不合格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合格发放毕业证   书;未参加中考,或参加中考成绩不合格未参加补考或补考不   合格的考生,发放结业证书。确保初三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应   考尽考”,严禁不参加中考提前进入中职学校、国际学校就读。 规范初三休学复学,严禁违规休学,严禁未复学学生参加中考, 杜绝“假休学真复读”问题。
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学业科目考试的具体办法 及要求详见《2026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通 教发〔2026〕11号)。
(四)招生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平台上统一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 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 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1. 师范生录取
师范生录取类型为“5+2”专本分段培养乡村教师(小学 教育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26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 生工作意见》(通教发〔2026〕11号)。
2. 普通高中录取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也必须 严格执行“按分数线招生”要求,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我市普通 高中(含综合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我市民办高 中在本市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提出申请并经南通市教 育局同意后,根据招生计划在南通市域范围内招收填报普通高 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7月20日前补录完成,逾期不予 办理普高学籍。
今年,博文高中增设国际化教育实验班,以出国升学为方 向,计划单列,在第一批次第1小批录取,其录取分数线不低 于500分,低于500分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该国际化教育
实验班的考生不得参与其他批次的招生录取,就读期间不得转 入普通班级。
今年,江苏省南通中学继续面向我市招收航空实验班学 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空 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 11号)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省和南通市规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 破。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如出现尾数同分,则根据考生语文、 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 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学 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 仍然相同,则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招生环节开始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 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 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要求,在我市参加中考后 申请跨省就学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须符合南通市统一划定的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经学生毕业学校和市教体局核准并 提供证明,由南通市教育局核办。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 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要求,严禁人籍分离、 空挂学籍、违规借读,严禁普通高中异常转学。根据《2026 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通教发〔2026〕11号)规定,2026年非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中考成绩减20 分投档。从2027年起,非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中考成绩 减30分投档。
3. 职业类学校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代 码、未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教 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开户和专业备案学校,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计划。未被列入《中考招生指南》的招生信息,各级各类中职 学校一律不得进行相关宣传。
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现 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和五年制高职类学校,按相关要求划定最 低控制分数线,分小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 章择优录取。考生须于统一填报志愿期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在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全部投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 内录取。
各初中要严格执行《2026年海安市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 见》的要求,按照今年海安市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指标,根 据学生的志愿,进行招生宣传引导,组织注册,并严格控制生 源的无计划外流。招生学校要主动衔接,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 内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确保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四星级职业学校海安中专的教育教学 质量,学校设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南通市考试院和海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市中招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招 收未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生。
(五)录取时间
录取分两段进行,6月28日至7月8日依次完成提前批 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7月30日前完成职业类征求 志愿录取。
(六)收费政策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扶贫助学力度,严格执行 政府助学金管理制度和免学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 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相对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 学生、残疾学生和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 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按规定免收学费。从学费收入中提取3%  -5%的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 等。
(七)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  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 38号文件等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一)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 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 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 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 可加10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 上述照顾政策第一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致一至四级残疾人 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三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功模民警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优待规定 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 重复加分。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 行公示无异议,报我市招考部门审验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 政策。
四 、工作要求
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 千家万户,各学校应站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推进教体系统 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深化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根
本要求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 断推进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中考工作领导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成绩发布及投档录取工作在中考 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纪工委全程监督。市教体局 基教科、职社科负责中招文件的出台;基教科具体负责普通高 中招生宣传、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学生综合素  质评定、理科实验操作考核以及普通高中的学籍建档等工作; 职社科负责职业学校宣传工作及职业学校的学籍建档工作;教 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中招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  审查、初三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测试、体育中考、地理生物学 业水平测试、初三文化考试组织工作以及组织填报志愿、投档 录取等工作。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中考  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的实施过程中,建立公开制度、监控制度、 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规范操作要求
招生宣传由市教体局扎口管理,所有学校发布、刊登的招 生宣传广告、招生简章均须经市教体局审批(普通高中报基教 科、职业学校报职社科),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 学生的行为。各级学校、各类媒体一律不得发布、宣传、炒作
中考成绩。
各初中要严格课程管理,落实“健康第一”要求,合理安 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 担。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2小时的体育综 合活动时间,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的焦虑心理。 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严格执行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海安市 中等学校招生引劳考核办法》要求,市内职校招生纳入单位绩 效考核,视完成情况对相关学校进行奖惩,严格控制生源无计 划外流。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初中学校和教职员工严禁干预、强迫、代替考生填报志 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严禁私自向 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更不得 以此牟取利益;严禁索要或接受招生学校及招生人员的财物, 不得参加由招生学校及招生人员安排的宴请,不得参加由招生 学校及招生人员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提前招生、收费,不得超计划、 无计划、无档案招生,未经审批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  招生,不得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 争抢生源,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依据《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中考有关事项属 国家机密事项。各校要坚持依法治考、规范组考,严格落实教
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不走样,不打折扣,做到 零违规、零事故、零举报。
对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 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 办法》《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南 通市中小学校教育收费问责暂行办法》等严肃问责,情节严重 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6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志愿代码及 收费标准
2.2026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
3.2026年南通市中考各科目命题依据及考试范围
附 件 1
2026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志愿代码 及收费标准
附件2
2026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志愿设3个批次。
第1小批:设一个志愿,可选择一个填报:博文高中(民 办)国际化教育实验班,各校特长生(海安高级中学、曲塘高 级中学、实验中学和立发中学),海安高级中学初高贯通培养 项目。
第2小批:
设一个志愿,海安高级中学(含推荐生)。
第3小批:
设六个志愿,填报曲塘高级中学(含推荐生)、实验中学 (含推荐生)、立发中学(含推荐生)、李堡中学、海安中专 综合高中班、博文高中(民办)六所学校,六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填报顺序自定。
说明:
1. 特长生、推荐生等各类学生名额均包含在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内。
2.所有政策照顾加分均直接计入学生中考总分,相应学校 的推荐生、特长生只有在对应学校的相应录取批次时计入总分 排序投档。各类加分分值按相关文件执行。
3. 特长生、推荐生必须填报在学校对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如为同一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和推荐生资格,累计加分投档。如 出现既为甲校的特长生,又是乙校的推荐生,则按第一志愿填 报的招生学校相一致的项目加分,计入总分排序投档,另一项 加分资格失效。
4. “明远班”(海安高级中学初高贯通培养项目)学生填 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应在第一批次第1小批填报相应学校志 愿。“明远班”学生须达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才能投档录 取相应学校。未被录取的“明远班”学生再按所报的普通高中 和中高职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5. 在投档录取中,如出现尾数同分情况,各档处理办法均 按《2026年海安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附 件 3
2026年南通市中考各科目命题依据及考试范围
语 文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我市 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7—9年级(人民教育出 版社出版)。
7年级(上册),版次:2016年7月第1版;
7年级(下册),版次:2016年11月第1版;
8年级(上册),版次:2017年7月第1版;
8年级(下册),版次:2017年12月第1版;
9年级(上册),版次:2018年6月第1版;
9年级(下册),版次:2018年12月第1版。
数 学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我市 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7—9年级(人民教育出 版社出版)。
7年级(上册),2012年6月第1版;
7年级(下册),2012年10月第1版;
8年级(上册),2013年6月第1版;
8年级(下册),2013年9月第1版;
9年级(上册),2014年3月第1版;
9年级(下册),2014年8月第1版。
英 语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我市 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7—9年级(译林出版社 出版)。
7年级(上册),2012年6月第2版;
7年级(下册),2012年11月第2版;
8年级(上册),2013年6月第2版;
8年级(下册),2013年11月第2版;
9年级(上册),2014年6月第2版;
9年级(下册),2014年6月第2版。
物 理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我市 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8—9年级(江苏科学技 术出版社出版)。
8年级(上册),2024年8月第4版;
8年级(下册),2025年1月第4版;
9年级(上册),2025年7月第4版;
9年级(下册),2025年12月第4版。
化 学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我市 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化学》9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
9年级(上册),2024年7月第1版;
9年级(下册),2024年10月第1版。
历 史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我市 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7—9年级(人民教育出 版社出版)。
7年级(上册)第2、3单元,2016年7月第1版;
7年级(下册)第1、2、3单元,2016年11月第1版;
8年级(上册)第1、2、3、4、5、6、7单元,2017年7月第 1版;
8年级(下册)第1、2、3单元,2017年12月第1版;
9年级(上册)第2、3、5、6、7单元,2018年6月第1版;
9年级(下册)第1、2、3、4、5单元,2018年12月第1版。
道德与法治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及我市实际教学情况。
考试范围: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7—9年级(人民 教育出版社)
7年级(上册)第3、9、10课,2016年7月第1版;
7年级(下册)第4、9、10课,2016年11月第1版;
8年级(上册)第5、8、9课,2017年7月第1版;
8年级(下册)第1、2、3、4、5、6课,2018年12月第2版; 9年级(上册)全册8课,2021年6月第2版;
9年级(下册)第1、2、4、6课,2018年12月第1版。
2025年5月一2026年4月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及党和国家重 大的方针政策。
体育与健康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 一考试方案》《202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 标准》的通知(通教发〔2026〕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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