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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海安市技工学校)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技工学校,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截止2021年1月31日,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2月28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技工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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